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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messi28 on Apr 16, 2024 18:19:18 GMT 12
任何进行献血筛查的人都不能因不确定或假阳性结果而声称受到精神损害只要医院告知他们这不适合明确诊断疾病的目的。基于这一已在判例中得到平息的理解南里奥格兰德州法院第十民事庭一致投票驳回了一名献血者的上诉。由于疑似肝炎的结果尚无定论他无法首先证明道德受损。上诉判决于月日作出法官和报告员出席。有上诉。上诉人报告称年他在卡诺阿斯血液中心阿雷格里港附近的一个市献血。后来他收到了血库的信件要求他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因为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第二次考试也没有结果。直到在另一个实验室进行第三次检查后他才发现自己没有患有肝炎。 综上所述他表示血液中心未能提供服务。他为精神损害的 埃及手机号码数据库 发生辩护因为他一直怀疑患有肝炎因此遭受了心理损害。在辩护中澄清说它遵循严格的程序对所采集的血液进行处理和质量控制。他警告说对捐赠材料的检测仅用于筛查目的没有具体的诊断目的。因此它们自然表现出很高的敏感性但特异性很低——这使得它们无法确定涉及捐赠者的病理情况。最后他表示不能考虑严格责任因为这证明捐赠者已经事先知道自己没有肝炎。对于上诉报告员玛丽亚何塞施密特圣安娜法官来说争议在于可供捐赠的血液检测可能失败。上诉人认为这会给血库带来民事责任。 法官表示从试剂验证提交筛查的第一份血液样本中存在不正常迹象的那一刻起遵循试剂的行动路线非常重要。捐赠后不久即年月日信件被发送到捐赠者的住所。在其中公共收集实体谨慎地承认高灵敏度血清学检测中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并要求捐赠者进行新的检测。换句话来说他被告知结果尚无定论。随后同年月日他再次进行了检查但法官认为检查结果再次没有结果。在第一次和第二次收集之间——特别是年月日——捐赠者在另一个实验室接受了第三次测试费用由捐赠者自掏腰包。报告指出血液样本对抗抗体无反应。对于报告员来说在这种事实背景下赔偿要求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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